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象:法人
责任部门:鄂尔多斯市医保局 联系电话:(0477)8586871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办理地点:康巴什新区时代大厦A座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31号窗口
申请条件: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降低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实施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
3.《365体育投注官方网站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4.《鄂尔多斯市直大额医疗保险试行办法》5.《鄂尔多斯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6.《鄂尔多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设定依据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降低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实施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个人自付比例的通知》
3.《365体育投注官方网站关于调整鄂尔多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的通知》
4.《鄂尔多斯市直大额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5. 《鄂尔多斯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6.《鄂尔多斯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办理材料:1.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
2.住院病历(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书原件
5.单位证明
6.二代社会保障卡
7.工行卡(折)
8.报销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
签名签章:本人、经办人或利害关系人在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医疗费付款信息表郑重承诺栏签字
表格下载:无
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无
收费情况:无
办理流程:(一)受理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并由窗口结算人员进行初审签字
(二)复审
主办机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准审查
(三)终审
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终审签字
注意事项:本人、经办人或利害关系人在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医疗费付款信息表郑重承诺栏签字